有特别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
对象:长者、残疾人士、行动不便及有需要人士,如孕妇、婴儿等。
支援措施:
(一)无障碍设施
(二)持有「残疾评估登记证」人士
优先服务:凡持有并出示「残疾评估登记证」的人士,可获优先接待服务。
(三)母乳餵哺室
有需要人士可向本办事处人员查询使用手续。
(四) 鼓励残疾金受益人就业计划
查阅详情可浏览本基金专题网页:https://www.fss.gov.mo/zh-hant/sites/piwork
注:1.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相关设施由市政署提供。